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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分别公布了各自学校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的具体办法,社会关注度较大。自2014年启动“一市一省”(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后,上海相继构建完善了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安排,明确了其具体使用规则。2016年9月,在此前一段时间着力构建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上海再度明确了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 “两依据一参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模式的整套招生录取办法构架得以完整呈现。对此,笔者认为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打破“高分数=好学生”的单一评价标准 从恢复高考以来,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为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现行高考招生制度存在的“唯分数论”倾向,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破除“唯分数论”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以及《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的部署,上海在2017年将全面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在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中,一个重大突破是明确提出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打破 “高分数=好学生”的单一评价框框,这既符合高中教育改革的素质教育导向,也符合高校根据办学特色选拔培养高素质、多样化专业人才的需要,更为将来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综合改革打开了一扇的重要窗口,迈出了破除“唯分数论”的重要一步。 客观公平确保有效使用 为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客观准确记录,上海在2015年初就出台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整个制度设计旨在确保记录真实、结果实用和过程公平。从实施情况看,这一制度设计的价值追求得到了很好地落实,这集中体现在评价记录方式与运行保障机制两个方面。 一方面,评价记录方式力求客观。开发建立基于全市统一平台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规范的统一标准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同时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录入尽可能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如:学生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监测评分等),以客观性确保真实性;其次是将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参与相关活动情况的记录及其成果,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另一方面,运行保障机制凸显公平。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实施市、区县和学校三级管理,制定各主要内容模块信息录入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审核、信誉等级制度、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信息管理系统开放与截止记录的时间统一,确保记录时间范围的公平。推动城乡社会实践活动资源公平配置,建设市、区县和社区不同层面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运用各条线社会资源,为城乡学生创造更公平享有校内外素质教育活动的机会。 上海自2014年底启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来,各社会实践基地和社区积极参与评价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和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有力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设。保证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记录在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各高校在招生录取中的有效使用奠定了基础。 高招选才须兼顾公正性和科学性 明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是“两依据一参考”招录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用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直接关系到“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能否全面推行,直接关系到现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验能否有效实施,社会关注度很高。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能否得到积极稳妥的使用,直接关系到这套评价制度自身的生命力,也直接影响到“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的成败。因此,从启动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系以来,上海市教委就会同各高校,积极探索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的使用问题。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4所高水平大学在9月12日率先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方案,标志着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在制度建设上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从4所高校公布的方案内容看,各校有效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科学选才制度的原则,上海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围绕品德发展与公民素质、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4个方面。4所高校的方案都明确在高考多种招生类型(包括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等)、多个环节(如综合评价录取的校园活动日、自主招生的材料初审和面试、普通高考录取的专业调剂等)中加以使用。总体上看,4所高校的方案既切实贯彻了本轮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又彰显了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体现了招生选才公正性和科学性的结合。 同时笔者认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是在总结多年来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经验基础上的新探索,具体落实到各个学校、不同专业,还需要建立更具体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需要高校坚持公正选才和科学选才的统一,探索与人才培养特色相适应的选才制度。从这个角度看,目前4所高校的方案也体现了目标确定性和过程探索性的结合。当然,构建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持续的关心支持,需要媒体为我们营造了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确保高考招生综合改革“蹄疾而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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