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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不能依靠资本主义现成的国家机器而实现无产阶级统治、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第一步,就是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消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的消亡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渡过程中,无产阶级都需要建立和利用国家机器以便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为指导,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完成了建国大业。在打碎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至1954年间,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支柱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私有制社会里,日趋社会化的生产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之间存在矛盾,这是造成异化劳动、生产无政府状态和人类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因此,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政权后,就要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实行公有制经济。由私有制经济转变为公有制经济,是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实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必然和必经之路。中国共产党遵照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以苏联经验为镜鉴,在建国之初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在全国实行计划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动运动是推动历史前进的源动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十分熟悉并熟练运用这一原理,在“三大改造”完成后,逐步将党的中心工作定位于发展生产力,以期早日将中国由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建设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工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四个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发展目标,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创造的“中国梦“,相继推行的“五年计划”就是新中国迈向现代化、追寻中国梦的一个个坚实的脚步。经过三十年的努力(1949—1979),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1979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同志曾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工业企业达到35万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达到3200亿元,相当于旧中国近百年积累起来的工业固定资产的25倍。从我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1952年算起,到1978年,我国工业发展尽管有过几次起落,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仍然达到11.2%”。其中可见新中国建国三十年来所取得的伟大的工业化成就。
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当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得以确立和发展后,要与这一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不仅是政治设施,而且包括宗教、道德、哲学等一切文化设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它反对一切唯心主义宗教迷信和唯心主义哲学;主张弘扬人人平等、人人解放、人人向上、人人为公的社会主义新道德,反对为剥削阶级服务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殖民主义伪道德。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文化运动,通过建立和发展国民教育事业,荡涤了亿万中国人民的思想尘垢,清除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殖民主义的思想文化残余,在中华大地建设了一片唯物主义的思想净土,培育了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从而为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创造和奠定了思想文化基础。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虽然有苏联作为镜鉴,但因国情不同,必不可完全照搬),在探索的道路上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毛泽东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急于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赶英超美”、奔赴共产主义事业,在50年代末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经济上犯了左倾错误(大跃进);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因错误地判断了国内的阶级斗争形势而在政治上犯了左倾错误(文化大革命)。这些错误,都是因为脱离马克思主义指导、违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的结果,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十分惨重的损失。
总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开辟了社会主义大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奠定了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基础。虽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好心办坏事”,犯了一定的错误,但是,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所指出的: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因此,我们不能以改革开放后三十年的历史来否定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历史,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认识历史,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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