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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秩序与活力统一,实现社会建设新常态

(2016-01-26 23:13:00) 来自:光明网-理论频道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了重大判断: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必须关注与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建设创新。过去36年的改革发展,尤其是2003年以来,国家把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社会发展成就显著。但是,一个社会仅仅有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是不够的,必须塑造全社会的共同价值、全体社会成员的健康心态,以及大多数社会成员可以接受并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

  一、社会事业从硬件建设到软件配置转变

  适应新常态,社会建设必须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软件配置。社会建设不仅仅是对社会领域的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还包括了更加广泛的社会内容。市场体制需要价值基础,社会体制也同样需要社会互信。软性因素看起来不重要,其实非常关键,试想在一个百姓不信任的社会环境中,何以能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和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这其实回到了一个老问题:人最需要、最看重、最认同、最容易吸引人、最崇敬的东西永远不是钱和物,而是思想、情感、道德、信仰、信念、价值。一个社会只有重视这些东西,这个社会才有可能回归秩序、活力、尊重、和谐。因此,要跳出用经济建设的方式建设社会的怪圈,逐步把经济方式转变与社会方式转变有机结合起来,这是社会建设的正道,也是社会的常态,相对于以往的社会建设,我们暂且把它称为社会建设的新常态。正如习近平同志讲到的,“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视不在。”

  当前,社会建设的软性因素首先要重视使人们养成平常心态和培育共同价值,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公共精神。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和个别官员对于公众参与社会组织活动,甚至组织业主委员会漠不关心,或者不给予支持,在某种程度上还加以限制,这会扼杀居民应有的公共精神。美国学者珍妮特·登哈特和罗伯特·登哈特认为,“公共服务的精神并非只限于那些正式为政府工作的人们,即并非只限于那些我们视为公务员的人们。普通公民也希望有所贡献。然而,他们可以发挥其许多才能的途径却一直都有限。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几十年来我们都严重地抑制了公民的角色,进而更喜欢把人们视为顾客或者消费者,而不是将人们视为公民。”试想,没有公共精神,何以有居民的参与和参与的积极性?观察现实生活,一些政策相互矛盾和互相不协调,一方面,人们希望每个居民在社会需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包括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又不给他们机会形成密切的社会联系,他们与自己所在的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乃至基层的政府组织形同路人。居民的日常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诉求得不到回应,何以会在组织需要的时候,召之即来?众多的社会事务,仅靠政府的力量何以能应对?以平常心看待居民的生活和诉求并尽可能支持和引导,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

  社会建设必须顺应民意,否则,就不会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也不会形成全体社会成员的平常心态。“政之所在,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小区居民天生就有希望自己的小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安全放心、邻里和睦、遵纪守法、团结一致,这就是他们的公共理想。转变社会发展方式必须把群众的这些公共理想视为他们公共精神中的宝贵财富和社会动员的切入点。只有顺应民意才能够抓住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中的那些有价值的东西,才能保护居民为公共利益贡献自己时间、精力、知识、尊严、勇气和承诺,才能形成社会秩序与活力统一的源泉。社会在秩序与活力的统一中进步,应当是新时期社会建设的新常态。

  三、社会治理从单一到多元共治转变

  在新常态下推进社会建设,起码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不断加强与人民的沟通,不能高高在上做老爷。把人民视为群盲阿斗,这样最终会被人民唾弃。“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确实需要考虑一个问题,如何与人民群众建立互信的社会关系。二是政府要取得人民的信任,就必须加强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事,而且是办实事,努力改善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建立血肉之情。正如习近平同志讲的,“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当干部的,不能老是想着自己的升迁,‘摸到昆明池水浅’,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位置,只要心系群众,都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

  社会建设,要建立参与主体之间的互信,试想,缺乏这样的互信,社会建设主体的动力何在?仔细想想,发生在基层的种种问题,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给百姓解决了多少,百姓是否满意?如果我们的基层组织不是真心解决群众的问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满意,言何信任,又言何社会活力激发?“当前大多数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道德品行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干部队伍中,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品行不佳是一个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建立与人民的互信必须坚持多元治理。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参与,在推进社会建设工作中,要在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居民、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更要从当前工作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入手,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大事、居民群众亟待解决的难事、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急事,在动员社会单位参与社会建设、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上有新突破,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使社会动员更加广泛。针对有参与积极性的社会群体和人民群众,动员组织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起互动互利机制,通过举行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各种讲座,将自己要实施的计划和项目介绍给群众,建立起公共参与的平台。

  总之,新常态下社会建设创新有五层含义:一是从单纯强调物质投入转向人们内心世界的建设,“人心就是力量”,就是社会资源、社会关系和社会和谐。二是从正式社会规范的倡导到正式社会规范与非正式社会规范并举。三是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也就是我们经常讲得由单一治理走向多元治理,积极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在处理社会事务,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冲突中的协同作用。四是强调因势利导。“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本身就有其特定的含义,我们说大禹治水,这里的“治”不仅仅是“堵”,包括根据客观规律,因势利导的意思。五是强调秩序。从天下大乱走向天下大治,这里的“治”就是秩序。实现秩序与活力的统一是新常态下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关键。(光明网记者宋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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