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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力不可松

(2015-12-08 14:30:00) 来自:解放军报


  中纪委网站消息:近一年多来,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对此,有专家认为,落实“两个责任”是树立“良医治未病”的重要方法,党委、纪委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如果早发现早查纠,就能有效堵住“小错酿大祸”的漏洞。

  现实生活中有人往往认为,“小节”“小事”不好追究,太较真影响积极性,这种观点显然不对。分析贪腐干部的心路历程,可以发现,他们几乎都是从“小节”“小事”开始违反纪律、破坏规矩、蜕化变质的,作为组织来说,必须依据准则和条例加强监管。

  党组织对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解决,将能极大地促进干部纪律意识提升,有效避免小病酿成大病。特别是纪检部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如何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是职责使命,也有许多方法举措需要探索,要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人头,理顺惩戒与保护的关系,既做到执纪有力,又做到方法得当。

  严管即厚爱。惩戒问责不是目的,查处干部也不是越多越好、越重越好,关键是要让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良医治未病”的意识,立足于“保护为先,惩戒其间”的原则,在有违必查、动辄则咎、决不姑息的同时,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强化日常监管教育,注重平时提醒和警示,让洗洗澡、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通过处理少数、教育多数,有效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怠政等各种问题发生。(记者 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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