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三个代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党建是“建”与“治”的辩证统一

(2015-05-19 13:17:00) 来自:北京日报


    党的建设,历来重在“建”字上。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这一病症有扩散之势。仅群体性腐败的形式,就有公款吃喝式腐败、利益输送性腐败、权色交易性腐败、窝案式腐败、家族式腐败、链条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揭露和批评了种种大病、小病。把党的建设要求突出地集中在“治病”上。一再要求全党都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警醒起来,强调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来表示从严治党的勇气、决心与信心。他还从不同角度要求:“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抓住要害、打到七寸、集中发力、持续用劲。要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点准穴位,戳到麻骨,开出辣味,起到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的作用。

    党建与治病是辩证的统一。党建是常态化的任务。治病是随时随地都可能遇到的事。只要有病,就要治疗。党员、干部有病要治疗,党本身在某一方面、某一机体生了病,也要治疗。要治病,更要防病。防病治病的根本措施,还是要落在一个“建”字上。从各方面把党建设好了,得病的概率就大大减少了,有病也能痊愈得更快了。所以,常态化的党的建设,要把党建与治病有机地结合起来。(李忠杰)

 

 

其它文章
主办: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承办:  辽宁工业大学
  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电话:  0416-4198654/0416-4199670
  共青团辽宁省委 传真:  0416-4199778
  中共锦州市委 信箱:  lnsgdb@126.com   
  辽ICP备06017842号 法律顾问:  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