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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中国价值论研究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风雨历程。这一历程与“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启的思想解放运动相伴随,与中国改革开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吻合。应该说,正是现时代生活实践的一系列价值矛盾和价值冲突,引发了关于价值问题的哲学思考,催生了作为哲学基础理论的价值论,并推动了哲学的实质性“变革”。 价值论的兴起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价值论本身就是哲学自我反思、自我革命的产物,是新康德主义在康德“哥白尼式的革命”基础上反传统哲学的结晶,并与马克思发动的哲学革命一脉相承。价值论的兴起不仅使哲学增加了一个基本理论分支,直接改变了哲学的结构和面貌,而且作为马克思哲学革命的一部分,重新审视和彻底改变了哲学,令哲学成为一种真正的“生成性智慧”,成为更加全面、更加合理的认识工具和精神武器。 价值表征的是“世界对于人的意义”。与以“对象的外在尺度”为根据、作为“人对世界的把握”的事实或真理相比,价值具有深刻的“异质性”。价值是以人和人的生活实践为中心的,是以“人的内在尺度”为根据的,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它体现着人自身的本性和目的,体现着人的活动的方向性和目的性,体现着人对自身活动的自主调控。立足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从价值维度审视和“改造”哲学,将导致哲学发生全方位、革命性的变化,一种全新的哲学形态由此呼之欲出。 首先,哲学不仅包括“科学的世界观”,也包括“人学价值观”,是二者有机统一的“整全哲学观”。 传统哲学是“拟科学”的。无论是与科学混沌一体的古代哲学,还是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以及现代强调语言与逻辑分析的“语言学转向”,都试图以科学为范式研究哲学,探寻世界的本原或世界的普遍规律。但由于哲学的人文性、抽象性和思辨性,“拟科学的哲学”之是否可能,令人怀疑。而且,缺乏价值维度的哲学是片面且偏执的:它将历史观解释为自然观的“逻辑延伸”,“消解”了政治、伦理、法律、审美、宗教之类价值领域的特殊性和多样性,“消解”了人的生活世界和历史领域的丰富性和动态性。它将主体性的价值问题作为客观的事实问题来处理,宣称价值判断可以如同事实判断一样加以“证实”,获得超越具体主体的普遍性和统一性。而这常常在现实中面临尴尬,难以令人信服。虽然价值领域也存在着客观性、普遍性和统一性,却不能人为地夸大这一点,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将主体性的价值视为客观的事实,盲目追求统一性的“价值真理”,是既不合理、也不宽容的做法,背离了哲学之“智慧学”的美誉。因此,在以人为本、“人是目的”的前提下,自觉反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身与心的关系,必然要求将破裂的自然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重新整合起来,建构一种综合性、包容性的哲学观。即是说,哲学不仅仅是处理事实、追求真理的“科学的世界观”,也包括处理人的信念、信仰、理想等问题的“人学价值观”,是二者有机统一的“整全哲学观”。 其次,在统一的“整全哲学观”视野中,哲学的各个理论分支的关系成为反思的对象,自然观与历史观,存在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相互割裂的旧格局被打破,哲学通过重新整合,面貌焕然一新。 实际上,哲学作为一种“大智慧”,历史上不仅是求解世界之谜的“自然智慧”,而且是指导社会改造、指点人生迷津的“实践智慧”“生活智慧”。后者不仅在古代哲学中更为常见,而且在哲学体系中居于更为核心的地位。只是在近代以来,由于科学主义甚嚣尘上,后者曾经为一些哲学家所轻视,有时还忽视了其存在。这种轻视、忽视是一种不合理的偏见。回归哲学的“大智慧”,要求我们将关于事实、真理的探索,与关于价值、实践的问题一体化地加以探索。例如,从主体(人)及价值维度出发,我们并不怀疑在人之先、在人之外的自然界的存在,但只有通过人的活动,被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属人世界,才对人具有现实意义:它既是人生存与生活的现实环境,又是人进一步认识、把握和变革世界的前提与基础。认识的目的绝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服从于人的价值目的,服从于人变革世界的价值活动。于是,存在论(本体论)、认识论与实践基础上的价值论一道,作为基本的哲学分支在更高的视野中被统摄、整合起来,形成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体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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