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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话语总是围绕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等个体性价值而展开,即如何让社会成员享有充分的自由权利并维系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地位,致使现代政治哲学的历史成了个体不断解放、主体性日渐凸显的历史。然而就在个人价值被不断肯定与强调的同时,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同时在日益紧密,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这一主导发展模式之中,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因此,一方面公民对于自我利益有着更多的期待,另一方面公民对于公共生活有着更为迫切的内在需求,私利与公利、私人个体的动机与社会成员的共同期待往往存在着差异,这两者间的张力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对于公共善的认同和追寻才能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之间搭建通达的桥梁,引导公民超越私人领域的束缚与限制,积极参与公共生活之中,才能消除这种差异。核心价值就是引领人们跨越私人生活限度,进入公共领域的政治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强化公民对核心价值的认同。 一、核心价值:公共文化体系中具有政治与伦理价值的统一体 时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讨论,大都关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和核心价值观等问题,而对“什么是核心价值”缺少学理上的分析。探讨什么是核心价值有多种角度,有价值哲学的角度,有意识形态学的角度,甚至还有心理学的角度。我们认为,核心价值的问题域应该定位为,它是一个中国现代性问题,它是一个基于公共文化视角的政治伦理问题。 “多元”无疑是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性的特征,文化层面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给予了文化前所未有的宽广舞台,这个舞台任由它纵横驰骋。文化已经跨越了时间、空间、地理的限制,在每一个角落聚集、交汇,在碰撞与交融间实现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在个体行为选择、人格塑造、道德评价、语言、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深深印刻下我们所受文化的痕迹。自近代启蒙以来对于个体自由的追求则给予了评判文化、选择文化的空间与权力。每个人似乎只要不伤害他人,便可以拥有自己的价值观、道德理念和文化气质。现代社会对于主体性的强调,对于个性的张扬无疑更推动了人们塑造殊为不同文化人格的愿望,所谓“亮出你自己”,其本质是拥有、并且表达与众不同的文化类型与品位。同时,大众文化也助推了文化的多元和多维。实际上,数千年来的漫长岁月中,权威文化在社会文化形成中都扮演着主导角色,但这种现象在目前却受到了巨大的挑战,主体性的凸显必然伴随着对权威文化的拒斥和对文化话语权的追求。文化话语是个体权利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表达方式,由此造成的文化大众化更是社会成员权利平等所带来的必然趋势。文化的大众化所体现的是文化平等,而精英文化或权威文化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占据着主流,具有文化的优先性。这种优先性也伴随着文化无孔不入的渗透力而流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产生社会生活的不平等。或者说,精英文化、权威文化是阶层社会重要的文化特征,这一特征在吁求平等的现代社会中正遭到解构,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让这种声音为社会其他成员所倾听和关注;另一方面,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能够在价值的生成和选择方面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可和尊重,能够以自己的文化价值对公共事务进行评判,并且产生作用。权威文化被质疑和解构的过程也是文化多元、多维发展的过程。基于多元文化的交汇,以及大众文化的蔓延,当代社会文化的多样性较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明显。但是,多元文化并不意味主流文化的消散,威权文化的解构更不意味着主导文化的褪却,恰恰相反,现代社会充满对于主导文化的期待。在现代社会中,虽然每个社会成员似乎都在寻求属于自己的文化,谋求与他人相异的文化生活,但社会成员的语言、行为总是表达出具有共同性和普遍性的文化本质。在多元的文化中,有一种价值体系能够代表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能够彰显时代精神和现代文化气息,并且对于现代人的道德培养、价值判断和语言、行为方式选择发挥主导作用。这一体系就是核心价值,核心价值究其本质是一种公共文化体系。 1.核心价值始于公共政治生活的内在需求 如果说权威文化是基于技术、知识的优势,或者政治权力的优先地位而构建的,那么核心价值则是公民在自由、平等社会中对于文化选择所达成的价值共识。近代以来,个体得到越来越多的尊重,个体利益、个体自由、个体文化不断地得到肯定,并且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权威性文化则不断地退让,为个体权利留下更多的空间。而在传统社会中,社会生活都是由权威性权力所组织和管理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权代表的宰制性权力曾一度占据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个体都依附于权威之上,缺乏应有的社会空间。随着封建王权的没落,对于自由、平等的呼声则成为近代历史的主旋律,如何避免社会成员被奴役的命运,成为近代人们所关注的核心政治问题。在这种文化主旋律中,个体和集体之间具有日益明晰的边界,公共权力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特别是具有主导性的权力,比如政治权力,更是被视为洪水猛兽,一度被认为应该受到最为严格的限制,孟德斯鸠主张三权分立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政治权力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具权威性的公共权力,被众多思想家视为与个体存在的对立物,甚至认为是一种恶的存在。康德认为,只有承认政治权力中恶的成分,才能解决建立政府机构所带来的问题;休谟更是指出当我们设置权力机构时,应该把所有人都假设为具有道德危险性[1](P28-29)。我们无意于激进的自由主义者呼唤着最小政府的模式那样,认为政治权力只能蜷缩于自己守夜的小屋,不能干涉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于是公共权力开始了退缩之旅,原本其统摄的领域都开始暴露在公共权力之外。我们只是要认真思考:当人们都关注自我利益、扩大个体权利的同时,也就产生了不容回避的问题,即公共生活如何可能?社会成员早已不是依据血缘关系而天然地联结,在陌生人社会之中,社会更表现为一个广大的公共体系。参与公共生活,是社会维系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更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人类对于政治生活的参与,是与那种纯粹自然联结直接相对立的生存方式,纯粹自然联结的中心是家(home)和家庭关系(family)[2](P24)。社会、政治组织则成为人类生活的中心。如果社会成员都只关注于自我的生活,都只认同属于自己的价值观念,那么当大家走出自己的个体王国,步入公共领域时,如何能够共处、合作?如何能够缔结稳定的,而不是或然的相互联系?显然,在文化层面,核心价值为公共生活提供了可能,并且只有形成为社会成员所认可、接受的文化体系,社会成员才能够在公共生活中找到共同的价值支点,形成文化认同和共识,人们才能够以相似的道德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并且对于公共事务做出评价和判断。就此而言,越是在个体凸显的时代,社会对于核心价值的吁求就更为迫切,核心价值就更显示其作为社会纽带的重要作用。对于现代生活而言,核心价值是社会文化的凝聚和本质反映,更是使公共生活成为可能的重要基础。 作为公民,我们都具有属于所在社会、民族、国家的文化特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工作、家庭背景、语言习惯、行为倾向,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我们也与他人建立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我们都可能是某个人的儿女、兄弟、姐妹、朋友、父母、夫妻,也可能是某些人的客户、同事、同学、战友。这些为我们所独有的社会身份和关系都成为我们的社会标识,成为我们与他人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但是,这些独有的标志在将我们与他人区分开来的同时,也决定了我们的社会归属,因为我们的言谈举止之中深深烙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社会成员之间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经历,以及殊为不同的生活方式,甚至属于各种不同的社会亚文化,贴上不同文化群体的标签,无论我们之间有着怎样的不同,我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本质特征并不会因此而改变[13](P3)。因为对于属于同一民族的成员而言,人们所真正共有的是历史传统和民族、国家文化所共同决定的核心价值。我们作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无论我们有着怎样的个人经历,有着怎样的个体差别,我们都会认同一些最为基本的价值观念,比如仁爱、民主、富强、发展。正因如此,不论我们身处何地,说着怎样的语言,都会被确认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因此,核心价值有着天然的公共生活本性,这种公共性首先来源于其深深植根于民族成员的文化传承之中,成为公民身份的重要文化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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