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举措,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集结号”“动员令”,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如何贯彻落实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而现实的任务,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内在需要。当前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如:思想建设中的理想信念淡漠、思想政治素质不高问题;干部人事制度中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作风建设中的“政绩工程”、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不实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体制机制。因此,只有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才能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和风险。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改革和发展就不可能顺利推进。 围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从深化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一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在用人体制上分清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的各自权重、考察识别的责任;二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评、竞争性选拔干部等系列制度,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三要对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进行区分,不同规则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干部;四要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问责”干部复出制度等。 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团结,集中全党智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可靠基础。一是要完善集中全党智慧的决策机制,保证改革和发展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厘清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职权边界,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权力配置科学合理、运行规范高效,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三是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四是改革和完善地方党委同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理顺和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之间的关系等。 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健全改进文风会风制度;完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反对特权;落实“三严三实”相关制度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重点完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等。 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到党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的充分发挥。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一是必须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二是必须着眼于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三是必须完善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制度机制。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要深化党管人才的认识,强化党管人才责任,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机制、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二要建立健全涵盖国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权益保护和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三要创新人才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四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注意从人才评价发现、培养锻炼、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一整套体制机制。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在落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公布,能否取得良好成效,不仅取决于中央的顶层设计,更取决于能否全面贯彻落实。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建立落实责任制。一是树立强烈的落实意识。确立落实观念,树立落实责任,坚定落实意志。二是练就过硬的落实本领,提高执行力和落实能力,用过硬的本领来增强落实能力。三是健全科学的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工作问责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奖惩追究制度。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要有问题意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整体部署,这本身就表明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本身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看,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目前还呈现出了制度体系不完备、制度设计不科学、制度运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因此,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结合党的建设环境、任务、方式等所发生的新变化,着重从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的领导制度两个大的方面,对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作系统梳理和深入分析。对不适应的制度进行改进,缺位的制度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制度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坚决革除。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统筹协调。党内生活制度涉及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纯洁性和先进性等方方面面的建设制度,对这些制度进行改革,需要注意统筹协调。同时还要注意党的自身建设制度改革与党的领导制度改革的统筹协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还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关联性、互补性和协调性,确保各种制度要素不矛盾、不冲突。(执笔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郭献功) 4周波:“互联网思维”给我们工作的几点启示 云南日报/周波 今年是我国互联网接入20周年,截至6月,我国网民达6.32亿,手机网民5.27亿。每天微博发布和转发信息2.5亿条,网络搜索50亿次,即时通信超过200亿条。在短短20年里,互联网在我国发展普及速度之快,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之深,对人们思想观念冲击之大,是以往任何技术进步与科技革命都无法比拟的。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发展规律、营运理念和思维方式被称为“互联网思维”,这不仅被互联网企业奉之为行业“圭臬”,也对我党执政,特别是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有着现实启迪和实践意义。 “互联网思维”及其内涵 (一)众说纷纭的“互联网思维”。当前,“互联网思维”尚无明确定义,对其关注和争议主要集中在IT界。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认为,互联网不仅是一种技术和产业,还是一种思想和价值观。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认为,互联网不是技术,而是一种观念和方法论,其要义是“专注、极致、口碑、快”。有的将“互联网思维”归纳为用户、简约、极致、迭代、流量、社会化、大数据、平台、跨界9大思维。还有的将“互联网思维”提升到精神层面,认为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精神、价值、技术、方法、规则、机会,来指导、处理、创新工作的一种思想。 (二)“互联网思维”的认识误区。当前关于“互联网思维”的热议,代表了业界对20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发展、普及和应用的总结、反思和展望。但对“互联网思维”的各种解读,也存在一些局限。一是存在神秘化、万能化和贬低化的倾向,有的认为“互联网思维”高深莫测,有的认为能“包治百病”,还有的认为是“忽悠的噱头”;二是拘泥于商业领域,弱化了互联网对商业生态之外的现实世界的渗透和影响,特别是对人们现实行为、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的影响;三是忽略了互联网应用主体“人”的作用和价值。 (三)“互联网思维”的内涵。从互联网与人、物、社会等关系来看,“互联网思维”应包含几个层次:一是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发展演进的内在规律,如迭代中创新,试错中发展;二是互联网的媒介属性带来的媒体传播和舆论生成的新规律和新特点;三是人们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表达意见、沟通交流、消费购物等形成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四是企业基于互联网特点和人的需求,进行商业运营的营销模式;五是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互联网深度运用所形成的逻辑运算和分析预见能力;六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人脑即时互联互通所形成的群体思维。从这些层次上讲,所谓“互联网思维”,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特点,改善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信息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的规律和方法。同时,“互联网思维”还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和迭代,其内涵与外延还将不断改变和深化。 “互联网思维”的特征 互联网极大地压缩了信息横向传输的空间和时间,改变了过去信息与人、物之间的时空关系,蕴藏着带动经济社会多向发展的可能性,而“互联网思维”就是把握和挖掘这些潜在可能性的方法,其特征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一)平视。即人们在网上平等对视、对话的表现形态和基本态度。首先,在网络平台上,人们的身份、职业、地域、年龄等社会标识都被淡化、忽略和剥离,每位网民都化身为一个简单的“ID”;其次,网络互联的过程就是将话语权打碎、均衡分配的过程,网上的每个人不以势大而言重,不因位卑而权弱;再次,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发展,人际关系因此而重组,人们依据兴趣爱好、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在网上聚合、平等对话。 (二)互动。即信息的双向互通,是互联网实现人人互联的前提条件,也是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网上信息不再是流水般的单向流动,而是不同观点和意见的交流、交锋和交融,既改变了传统的静态单一的交流模式,也改变了舆论参与的方式和频率,舆论生成的路径和规律,网上评论、新闻跟帖成为舆论新形态。同时,信息的跨时空实时互动,改变了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关系,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的互动,将网络世界与现实社会充分“链接”,网上网下即时同步,网上网下交融互通。线上的发布与线下的反馈、线上的质疑与线下回应成为移动互联时代新常态。 (三)多元。是形形色色现实社会中的人,在网上的本真呈现和自然绽放的状态。互联网是一面折射和反映现实社会的多菱镜,因为反映的角度、立场和取向不同而多元多态。一是话语权分散。一元与多元,大众与精众,主流与边缘并存,多元性带来互联网内容的丰富性,但也让网络信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二是表达渠道多元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应用的多样,在表达渠道、表达方式上也呈现多元多性的状态。三是表达主体多元化。互联网既是个体价值观表达的渠道,也是群体利益诉求“争取”的平台。 (四)体验。互联网分享的便利,使“身临其境”和“现身说法”者的体验和感受更具真实性、说服力。一是见证者与参与者角色转换更频繁。互联网生活中,网民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旁观者,而是在社会事件中不经意完成角色转变的参与者和体验者;二是网络“随身性”促进体验参与。随着移动互联网与社交网络的兴起,网民不再满足于表态与附和式的意见表达,便捷的移动网络可以让参与者实时发布相关感受至互联网,让更多的人参与或关注;三是“现场感”“参与感”越来越受到重视。每一位网民都有可能是产品的体验者、推销者,也可能是突发事件的报道者、见证者,真实感受和“瞬时呈现”使“体验”更具说服力。 (五)开放。信息传播无边界、进入低门槛,使互联网一诞生就天然成为汇聚和分享的平台。互联网的开放,不仅是一种空间形态,更是一种的观念和态度。因为开放所以汇聚,使得互联网上存在不同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等大量信息,网络空间成为一个丰富多样的世界;因为开放所以“零门槛”,只要有网络,你便可使用和进入互联网;因为开放所以“分享”,“上传”和“下载”是互联的基本形式,这意味着你不仅能贡献自己的想法和主意,也能借鉴别人的创意和思路。“共享”和“免费”成为这个时代每一位网民的信息“福利”,开放精神也成为“互联网思维”的内核,与时代精神高度契合,相互促进与推动。 (六)个性。相对于现实社会,互联网更低限度的约束,更自主的表达,成为人们自我展示的最佳平台。个性化是互联网的活力所在,也是中国网民鲜明的标签。首先是网民构成。这个主要由80、90后等群体组成的网络主体,也因其群体本身的“个性鲜明”而极富色彩;其次是社会背景。当下社会思潮交融交锋激烈,交通的便利和通讯的发达进一步加深了这样的交流和碰撞,社会层面的个性化通过互联网得以凸显和放大;三是网上人人表达、众声喧哗,为了在芸芸网民中凸显自我,在巨量信息中不被湮没,网民更会为个性而“个性”地求关注、求点赞。展示“我”的个性化和满足个性化的“我”,使互联网更加纷繁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