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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体系中,基层是社会的单元细胞,也是社会矛盾的源头。只有搞好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社会治理的“大厦”才有扎实的根基。只有将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扎实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工作,才能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以来,梅州市以蕉岭县为试点,拓展现有的镇村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功能,率先在全省建立集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站),通过干部下沉、服务下移,初步探索出“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梅州模式”。 一、搭建平台 以镇村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为依托,整合各类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功能,成立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站),主要负责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根据职责定位,搭建“三个平台”: 一是社会矛盾化解平台。即发挥镇级信访维稳综治中心作用,坚持源头防范,主动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行政审批、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人口计生、文化教育、法律政策咨询等11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个更加方便、快捷、周到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社情民意联络平台。通过进村入户,全面了解掌握所挂钩村(居)的基本情况、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的现状、特殊群体安置帮教的机制、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生育等有关情况,大力指导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二、干部下沉 按照“镇干部挂村、村干部分片、小组长包户”原则,将80%镇村干部下沉至基层一线,建立起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科学划分区域。根据镇、村干部的人数和辖区的实际户数、区域远近,科学合理确定干部挂村入户,确保每户群众都要有干部入户。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第一轮入户首先要做到全覆盖,摸清自己挂户的基本情况,按相关要求登记好内容。第一轮后的常规工作要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工作。 三是量化工作任务。《蕉岭县关于对镇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考评办法》规定镇村干部对网格内群众走访一星期不少于两次,每天入户不少于5户,具体处理挂片区域的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 三、服务下移 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出发点,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是干部下乡服务。干部进村入户后遇到群众反映的问题,自己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迅速反馈中心、分流职能部门,确保按期解决;若是属于办证等社会事务类的,引导群众到窗口办理。 二是开展组团服务。借助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组建服务队伍,积极开展“组团服务进村入户”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社保医保、人民调解、法律咨询、计生服务、就学就业、扶贫济困、维护合法权益等服务。 三是实行限时服务。群众直接到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咨询、投诉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理。
四、推动自治 蕉岭县根据各村民俗民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正确引导农民自愿组建村民理事会、志愿者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制定了《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村民理事会章程》等。理事会主要履行协助调处邻里矛盾、兴办农村公益、协助村民自治等三项职责。理事会以户代表会议形式,由村民理事会与群众共同议定村规民约,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管理。 五、构建完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巩固提升这一社会治理新模式,目前,蕉岭县正在进一步改革探索,构建“一办一中心”的大整合架构,精简优化镇级现有机构,成立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将全部面向社会的事务和服务群众工作划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的建立,不仅最大限度地夯实了基层基础、维护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农民增收,而且示范带动全市推进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构建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同时也为基层党委、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思考一: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基层是社会的单元细胞,也是社会矛盾的源头。只有搞好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社会治理的“大厦”才有扎实的根基。只有将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扎实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工作,才能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思考二: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在服务。社会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解决人民群众最普遍、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以服务体现管理,以服务促进管理,以服务深化管理,通过优化服务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 思考三:创新社会治理的主体在群众。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对象,更是社会治理的主体。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培养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以及社会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减少政府施政成本,而且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在意愿和需求,达到政府和群众双赢的和谐局面。 思考四:创新社会治理的保障在机制。传统的社会管理往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出了问题才管”,缺乏主动性、系统性和长效性。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实现社会治理和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化。只有体制机制创新了,社会治理创新才是可持续、有生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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